中共新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纪要
〔2023〕第11次
2023年5月24日,党组书记、检察长龙武陵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现将会议精神纪要如下。
一、会议学习了习近平论宣传思想工作
二、会议学习了湘检扫黑发(2023)4号文件
会议要求,扫黑除恶工作每半年至少要开一次专题会,要根据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要完善工作方案,调整领导小组及成员。
三、会议听取了食堂相关事宜汇报
会议研究决定,对有意向的师傅先进行试餐,对师傅的绩效工资,晚餐人员缴费金额做出了安排。
四、会议听取了办公室关于与新媒体合作相关事宜
经会议研究讨论,与湖南法制报合作,与现融媒体中心合作。
五、会议听取了省委政法委部署作风建设相关事宜
会议要求,要根据上级文件细化方案,确定哪些部门具体开展哪些工作。
六、会议研究了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经研究决定,对日用品进行重新购买,交通费减100元每月每人,固定资产能用的搬过来继续用。
七、会议研究了舆情通及运维签续合同事宜
经会议研究决定继续签订舆情通服务,继续与运维公司签订合同。
时间:2023年5月24日
地点:3楼党组会议室
出席:龙武陵(主持)伍云彬 夏琪
列席:刘爱华 李代耀
请假:无
记录:欧阳晓君
发:本院领导同志、检委会专职委员
新宁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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