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切实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紧密衔接,有效整合救助资源、拓宽救助渠道,解决刑事案件被害人赵某某的实际困难,5月8日,新宁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座谈会,联合开展赵某某司法救助的深圳市检察院、深圳市光明区检察院、邵阳市检察院、新宁县检察院四地检察机关与新宁县民政局、妇联、残联等单位参加会议,共商救助衔接事宜。
新宁籍人赵某某(女)在深圳生活,患中度弱智,并伴有显著行为障碍,因遭性侵,身心受创,其母亲亦患精神分裂症,无法正常工作,赵某某父亲因病早逝,家庭开支仅靠哥哥赵某甲一人承担,赵某甲尚有两个年幼的非婚生小孩,未上户口,一家人生活十分困难。光明区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害人赵某某家庭困难后,便立即联合深圳市检察院、邵阳市检察院、新宁县检察院对赵某某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凝聚救助合力,新宁县检察院同时联合新宁县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会上,检察机关向其他参会单位介绍了赵某某家庭的现状存在的困难及对赵某某的司法救助计划。经过座谈,参会人员达成共识,多方位为赵某某及其家庭提供社会救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县残联表示,将为赵某某母亲李某某启动残疾鉴定程序。县民政局及镇人民政府表示,将根据赵某某及其家庭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提高对赵某某家庭的补助标准,并将赵某某送至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同时解决治疗费用和安置问题。镇派出所表示,待亲子鉴定后会为赵某甲的两个子女解决户口问题。
此次座谈会取得圆满成功,检察机关凝聚其他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等多种力量,共同发力,现场为解决赵某某及其家庭困难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为帮助赵某某一家人走出阴霾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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