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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评为2011年度“省级文明卫生单位”

一、省级表彰项目

1、我院被评为2011年度“省级文明卫生单位”

2、公诉股《六措并举深化刑事和解工作》获湖南省检察机关“优秀创新项目”

3、档案室被评为“湖南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档案室

4、陈良舟同志撰写的《当前行贿犯罪案件的特点、查处难点及对策》被省院反贪局评为反贪部门“优秀文稿”

5、侦查监督股办理的余小玲等人申请对谢晓艳涉嫌诈骗案立案监督的《不立案监督说明书》被省院侦查监督处评为优秀《不立案监督说明书》

6、职务犯罪预防股对县电力公司谢晓艳、欧阳莉等6人挪用公款案的案例分析被省院职务犯罪预防处评为“优秀犯罪案例分析”

二、市级表彰项目

1、我院被评为“2011年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

2、在湖南省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分类综合考核中,林业检察股、办公室排名全市第一,政工科、公诉股、侦查监督股、控告申诉股、职务犯罪预防股排名全市第二,纪检组、民事行政股、法警大队、检察技术股排名全市第三,监所检察股排名全市第四,反渎局排名全市第五。

3、侦查监督股办理的犯罪嫌疑人徐成国、徐爱民涉嫌非法行医案获全市检务公开十大精品案件、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优秀案件

4、反贪局对欧阳沫涉嫌贪污罪获市院反贪局优秀创新项目

5、反贪局对县电力公司谢晓艳、欧阳莉等6人挪用公款案的个案预防被市院反贪局评为优秀个案预防

 

6、金石镇检察联络室获全市先进乡镇(街道)检察联络室

7、我院被市院评为“无越级上访院”

8、刘南霞同志撰写的《行贿犯罪查处不力的原因与对策分析》获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理论研究类优秀文稿

9、伍云彬、曾永尧、李志洲同志撰写的《六措并举深化刑事和解工作》获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综合调研类优秀文稿

10、伍云彬同志撰写的论文《论铁路检察体制改革》荣获全市第十二次检察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三、县、院级表彰项目

1、我院被评为2011年度全县“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度全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度全县“人民调解指导管理先进单位”、2011年度全县“维护稳定先进单位”、2011年度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2、陈利民被县政府记三等功

3、尧百战被评为全县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4、何韬被评为全县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先进个人

5、陈良舟被评为全县河道整治工作先进个人

6、吕志伟被评为全县依法治县工作先进个人

7、肖水平被评为全县建整扶贫工作先进个人

8、肖时程被县综治委评为县综治工作先进个人

9、李志洲被县委评为县综治工作先进个人

10、易小勇被县财政局评为2011年度财务管理和2010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先进个人

11、曾永尧、胡超龙、蒋一娟、吉平、郑新强、易小勇、王艳军在2011年度公务员考核中评定为优秀获县政府嘉奖

12、陈远文、贾光峋、谢志生、罗文捷获本院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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