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置人员22人,其中员额检察官7人,检察官助理7人,书记员8人。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及对相关案件补充侦查。负责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
该部分管领导为龙武陵,主任为陈利民,副主任为李志洲和刘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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