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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新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219日在新宁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龙武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发展战略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忠诚履行服务大局的职责使命,在护航经济发展中扛起“检察担当”

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检察职能,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17件299人,批准逮捕170件23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96件532人,提起公诉281件381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等犯罪,提起公诉92人,其中涉枪涉爆案件16件19人。聚焦群众深恶痛绝的“黄赌毒”、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持续保持高压严惩态势,起诉40人,李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依法打击严重损害人民财产安全的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侵财类犯罪,共审查逮捕31件54人,审查起诉46件65人,办理了蒋某某集资诈骗案,维护老百姓“钱袋子”安全。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年共批准逮捕危害民营经济发展和侵犯企业财产权犯罪4件8人,提起公诉8件28人,在陈某某挪用资金案中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四十余万元。为新新高速、永新高速、白新高速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办理侵害工程项目案件3件8人,为企业追赃五十余万元。加强对涉企案件的监督,监督撤案4件,7件涉企“挂案”全部清理完毕。实地走访新宁四家龙头骨干企业,做到实时了解企业情况,共筑检企“连心桥”,该项工作的经验做法被省级以上媒体推介。

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针对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人民群众热点关注的领域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份,推动治罪与治理相结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355件,474名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认罪认罚适用率82.9%。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醉驾、轻微盗窃等轻型犯罪不批准逮捕66人,不起诉170人;主动释法说理,促进刑事和解35人,消除了群众对立情绪,促进了社会和谐善治。不断拓宽普法载体,创新普法方式,组织“检察开放日”、送法下乡等法治宣传活动8次,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高质高效办好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强化监检衔接配合,严格依法做好提前介入、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各项工作,提前介入率100%,切实提升了案件查办质效。原骨伤科医院院长罗钻亮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我院以该案为切入点,通过庭审观摩的形式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工作,用看得见、听得着的方式警示教育身边人,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能动履职服务乡村振兴。办理农村环境污染案件11件,有力解决了跨乡镇、跨区域环境污染问题。深入挖掘我院乡村振兴联点村家兴村特色产业流转土地50余亩,种植白蜡树苗2000余株。与万塘乡合力打造家兴村白蜡展览馆,该馆是新宁县首个白蜡展览馆,也是邵阳地区首个对外介绍白蜡的窗口,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显著提升。下大力气推进庭院美化试点建设,已初见成效。

  •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在增进民生福祉中传递“检察温度”

全力回应群众信访诉求。巩固深入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共接收群众来信来访176件次,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或结果性答复。全面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及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制度,院领导包案18件。共受理4件刑事申诉案件,均举行公开听证,全部释法说理到位。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联动办理杨某芸重复申诉案,当面听取诉求,深挖矛盾焦点,促使其成功息诉罢访,该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每案必评、依法化解’典型案例”。

有力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依法支持农民工讨薪起诉,立案6件,帮助务工人员追讨欠薪498242元。实现个案办理类案治理,在办理唐某甲、伍某虚假婚姻登记监督案过程中,与公安机关、民政局建立了协作配合机制,在全县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依法撤销了4起虚假婚姻登记;持续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就某超市使用人脸识别的储物柜违规收集顾客人脸信息这一问题对相关职能部门立案调查并持续跟进监督,排查全县商超12家,健身房3家,存在问题的商家全部整改到位。

聚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突出救助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脱贫不稳定户、未成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等重点对象,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4件19人;共救助资金18.8万元,同比增长126%。我院在办理赵某吉司法救助案中,联合深圳检察机关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并凝聚县妇联、民政局、残联等多部门合力,帮助其申请困难妇女专项救助、办理残疾证、提高低保标准等,将“一次性救助”延伸为“持续性帮扶”,成功帮助赵某吉一家走出困境。

倾力守护孩子健康成长。坚持“零容忍”,重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0人,起诉13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不批准逮捕涉罪未成年人19人,对12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针对涉案未成年人辍学问题,向县教育局制发检察建议,助力12名学生回归校园。以“一站式”取证保护中心为平台对6人开展精准保护,开展心理疏导23人次。坚持从娃娃抓起,强化校园安全建设,开展校园普法活动29场,覆盖人数2.2万余人,发放普法宣传手册1.34万余册,有效提高学生的自护意识和自护能力。

三、牢牢把握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价值”

以更大力度强化刑事检察。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把监督制约做实、协作配合做好,成功监督立案17件17人,监督撤案4件4人,其中立案监督的谭某某强奸案,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充分发挥侦查监督活动平台作用,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4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36份、检察建议书3份,监督采纳率100%,确保公安机关依法规范开展侦查活动。对依法当捕、应诉而未移送的追捕追诉64人,在“5·2”聚众斗殴案、“8·15”聚众斗殴案办理过程中共追捕追诉21人,法院均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14件,监督采纳率100%。对一起判决有误的案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市检察院予以抗诉。深入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提出纠正意见73件,以高质效履职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和刑罚执行公平公正。

以更高标准做好民事检察。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76件。强化对金融领域民事检察监督,针对借款纠纷案件的审判程序违法情况立案2件,制发检察建议2件。深入对社会保险领域检察监督,持续开展医保诈骗犯罪专项整治工作,对省检察院提供的4条医保类线索完成排查。对县法院2020年-2022年涉企“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存在重点问题的49件案件发出检察建议,针对评查案件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发出一份综合检察建议。

以更宽视角拓展行政检察。集中力量继续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共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4件,对人民法院及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4件,全部被采纳。非诉执行监督工作获省、市检察院肯定,并在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发言。统筹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共办理反向衔接案件129件171人,提出检察意见40件49人,行政机关采纳检察意见,对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3件42人,有效消除追责盲区,实现罚当其错。                                                                                                       

以更强担当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法定传统领域立案26件,法定新增领域及新领域立案14件,实现传统、新增领域均衡发展。对县民政局2003年以来下发的高龄补贴进行大数据比对,联合县纪委监委收回私自截留的高龄补贴资金13万元。持续开展湘桂协作,联合资源县检察院开展跨省巡河行动,实地勘察流域内生态环境,移送线索3起,立案1件。对大型商场无障碍设施建设设计不合理,无法保障使用问题立案调查并以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整改,关怀出行困难群体,提升城市软实力。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针对“利息税”“非处方药网络销售”等立案4件,以数字化赋能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

四、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在锻造过硬队伍中激活“检察动能”

强化政治统领,永葆忠诚底色。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共组织学习40次深化党纪学习,专题研讨交流5次,基层党组织书记上纪律党课5次,研讨交流7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20人次。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检察院党组报告工作12次、向县委政法委报告工作18次,确保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努力把巡察反馈和建议转化为提升工作的动力,目前,市委第七交叉巡察组反馈的36个问题中35个问题已完成全面整改,1个问题阶段性完成整改。

持续正风肃纪,筑牢廉洁本色。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6对重点岗位、职务职级晋升、新入职入党人员进行廉政谈话19人次,紧盯重大节假日发出节前廉政提醒7次,及时打好廉政“预防针”。围绕上下班、值班、会风会纪等重点问题,常态化开展督查,发出干部作风督查通报6期。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制度,全院干警如实填报重大事项104条。

加强人才培育,彰显素能亮色。积极开展案例研讨、岗位练兵活动,完善检察业绩考评机制,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和办案水平。坚持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组织干警参加线上网络培训600余人次,参加省市县线下培训47人次。全力配合重点工作,全年抽调6名干警参加巡视巡察、禁毒联点包保等工作,让干警经风雨、强筋骨、长才能。

注重文化育检,提升队伍成色。以制度文化为支撑,积极探索业务一体化机制,打破“四大检察”壁垒,统筹整合、优化配置办案力量,有力提升工作质效。以实践活动建纽带,打造检察文化长廊、党建书吧、清廉运动场等,强化阵地建设;组织干警参与清廉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以人文关怀聚人心,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警生活思想动态;开展“平安家庭”“清廉家访”等活动,让“小家”成为检察工作的助推力量。

五、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自觉接受监督中增强“检察自觉”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贯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定、决议,坚持重点工作、重要问题主动请示报告。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视察、评议工作5次,报告公益诉讼检察、“检护民生”等工作8次,走访人大代表100余人次积极配合各种执法检查和视察工作,5名员额检察官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针对评议反馈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多次邀请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到我院参加公开听证,对46件有争议、关注度高的案件举行听证。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接受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包括新闻媒体的监督。邀请政协委员、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监督员等调研检察工作,参加公开审查案件、听庭评议、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检务活动60余人次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各类信息500余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做实“双建议”衔接转化。就多名人大代表联名提议的“回龙寺镇出城口存在道路安全隐患,急需提质改造”建议立案调查,向县交通运输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并督促其投入60余万元对上述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提质改造,经现场评估,该路口已经整改到位。我院将办理案件时制发的检察建议提交县人大常委会,拟按程序转化为人大代表建议,转交县政府相关部门办理落实,实现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和进步,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厚爱及支持,得益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新宁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举措还不够精准,成效不够明显;二是精细化的执法办案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办案资源配置还需进一步优化;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人才梯队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履职创新、品牌打造不够,精品案例、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较少。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聚焦重点难点,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质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底线思维,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筑牢政治安全防线,履行好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坚决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促进社会治理。

二是运用法治力量,更好服务发展保障民生。进一步做实“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惩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提升检察护企工作水平,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民生热点以及重点人群,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为切入点,着力推动人大监督与法律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以监督力量的“双向奔赴”为引擎,全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回应民声所盼所需。

三是狠抓主责主业,推动法律监督更加有力有效。牢牢把握“三个善于”,坚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紧盯司法办案难点堵点问题,努力构建“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法律监督运行机制。深刻理解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的政治逻辑、法律逻辑、实践逻辑,抓好“三个管理”,持续做实流程监控、业务分析研判、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担当实干的检察队伍。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严格执行铁规禁令,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的执行。努力把巡察整改要求转化为日常工作的自觉遵循,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立足本地实际,围绕上级决策部署,深入挖掘创建打造“一院一品”,培育出新宁检察的特色品牌。

各位代表,关山初度尘未洗,策马扬鞭再奋蹄。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以忠诚履职服务发展大局,以初心如磐做实司法为民,以笃行不怠争创检察佳绩,为新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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