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2月28日在新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龙武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发展战略,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不断推进新时代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一年来,我院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称号;基层检察院建设、清廉检察建设、“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等工作均进入全市先进行列,实现荣誉“大满贯”;依法治县、平安建设、扫黄打非等7个单项工作被评为县先进单位,10余名干警获省、市、县表彰。
一、紧扣大局所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勇担检察重任
(一)护航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严厉打击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19件19人,起诉20件22人。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提前介入3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接收并处置交办线索4条,办理的龙某甲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典型案例,陶某乙等9人涉黑案已判决生效,正在申报省级优案。延伸检察履职触角,就涉黑案件依法向北塔区人民政府、双清区人民政府制发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完善监管,提升治理水平。坚持依法打击“盗抢骗”“黄赌毒”以及电信网络诈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批准逮捕102件139人,起诉128件212人。典型案例有:刘某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李某某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陈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二)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全年共办理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等案件3件8人,依法处理的阳某某、梁某某破坏生产经营案,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梳理近年办理的涉企案件清单,建立案件回访档案,通过实地走访,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并向企业征求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让企业家们切实感受到检察关怀。
(三)推进诉源治理走深走实。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矛盾化解、减少社会对抗。2023年,批准逮捕227人,不批准逮捕70人;起诉445人,不起诉263人。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召开听证会、走访座谈、释法说理等方式,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8件,促进案结事了。联合县司法局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有效衔接共同化解行政争议的实施办法》,成功办理了曾某某与县公安局行政复议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推动治罪与治理相结合,围绕校园安全、自然资源、金融信贷、养老诈骗等重点领域制发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6件。
(四)绘制乡村振兴美丽画卷。进行防返贫监测集中排查两次,对重点人员实施一户一画像,杜绝联点村出现返贫风险。全年新增监测户2户3人,风险消除2户3人。从工作经费中挤出资金用于驻村帮扶,着力解决群众集中反映的院落美化、道路绿化、路灯亮化等问题,安装路灯56盏,推进美丽庭院试点建设。部署开展“公益诉讼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专项检察监督活动,聚焦服务保障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办理乡镇农村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药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案件共32件。
二、聚焦民生期盼,在司法为民实践中凸显检察作为
(一)密切检群联系,努力做解决群众诉求的“贴心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院领导包案办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提质改造服务窗口、优化服务流程,全年办理来信来访40件,100%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不让群众诉求“石沉大海”。省、市、县三级检察联动,采取多元化方式成功调解一起刑事申诉案件,有效化解群众矛盾。
(二)围绕衣食住行,努力做保障幸福平安的“守护人”。办理消防设施、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特种设备等涉公共安全领域案件,立案12件,督促12家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整改(案件详情见附件)。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56人,督促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24处,切实守护群众出行安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案件6件。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分别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教育局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两单位对照检察建议内容,建立了长效机制,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三)聚焦“急难愁盼”,努力做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暖心人”。切实加大对农民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0件,通过支持起诉等方式帮助农民工追讨“辛苦钱”120988元。突出救助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脱贫不稳定户、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对象,更好发挥救急帮困功能,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5件15人,全部完成办结,救助资金8.1万元。从一次救助到长期关怀,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联合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对2022年两地检察院联合救助的杨某某进行回访慰问,让检察温情得以延续(案件详情见附件)。
(四)加强司法保护,努力做呵护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零容忍”,批准逮捕24人、起诉30人,其中蒋某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严某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27名涉罪未成年人分别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决定,其中有2名未成年人在不起诉后考上大学。办理未成年人综合履职案件16件。与县教育局等联合开展防治校园性侵害专项行动,推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落实。针对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发出“督促监护令”27份,促“甩手家长”履责管教。受聘为法治副校长的17名检察官共开展校园宣讲34次,2万余名师生受到法治教育,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3万余份。其中一名法治副校长荣获全省“百名优秀法治副校长”,其法治课入选全省“百堂精品法治课”。组织开展的“检爱同行·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活动得到受邀参加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一致好评。
三、深耕主责主业,在公平正义维护中彰显检察担当
(一)全链条做优刑事检察。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转变重配合轻监督理念,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4件24人,监督撤案5件5人。典型案例有:徐某某犯贩卖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李某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对每一起刑事案件深挖彻查,确保不漏罪、不漏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共60人,其中追捕的苏某某、石某某贩卖毒品罪一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判处九年以上有期徒刑。
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平台作用,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68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23份,监督采纳率100%,确保公安机关依法规范开展侦查活动。
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6件,已纠正16件,监督采纳率100%。对一起罪名诉判不一的案件提请邵阳市检察院抗诉,邵阳市检察院予以抗诉。
立足反腐败工作大局,自觉严格落实监检衔接各项制度机制,依法充分履行职责。全年共办理受贿、行贿及单位行贿案件5件5人,全部提前介入,引导调查取证,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其中曾某某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核查出漏管对象2人,脱管对象80人;严防纸面服刑,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决定审查案件12件、纠正违法案件8件,件件得到回复;扎实开展驻所监督检察工作,对看守所开展专项检察3次,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纠正违法通知书》84份。
(二)全方位做强民事检察。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4件,提请抗诉11件,邵阳市检察院提出抗诉10件,法院裁定再审10件。办理民事执行违法行为监督、民事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各69件,向县法院提出的检察建议均被法院予以采纳。其中,对县法院2017年来以调解结案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936件进行评查,发现审判程序违法和不规范案件21件,立案监督21件,县法院全部采纳并积极回复。
(三)全要素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3件,提出检察建议23件,行政机关采纳并予以纠正23件。通过摸排公安机关2022年度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执行情况,监督纠正执行18人。全年共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2件,其中就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向县法院和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3件,全部被采纳,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等执法行为,县法院针对我院提出的检察建议,制定了《行政非诉案件受理审查规定》,充分体现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功能。
(四)全领域做深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60件,其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行政机关采纳检察建议20件;与行政机关开展磋商35次,磋商结案35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5件。对高速引线附近基本农田保护区存在“非粮化”这一问题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在县委主要领导的高位推动下,非法占用36亩基本农田的苗木已清理完毕,正在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案件详情见附件)。通过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劳务代偿等方式深化“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配合党委政府开展巡河6次,督促修复林地、湿地等400余亩。强化湘桂协作,通过线索移交、联合调查、专案办理等方式打击湘桂边界非法采砂行为,在办理王某某非法采砂一案过程中,资源县检察院通过我院移交的案件线索对资源县农业农村局立案调查并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夫夷江生态环境及资源得到有力保护。强化线索摸排,持续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全年办理国土国财领域案件7件,督促收回闲置国有建设土地6块、取缔非法取水口1处,当好国有土地和财产的守护人。
四、恪守忠诚本色,在从严治检锻造中展现检察风采
(一)坚持政治建检筑牢忠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支委会、中心组集中学习的“第一议题”,共组织学习40余次。先后邀请专家辅导讲座5场次,组织政治轮训2期146人次,参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调训6期16人次。深化运用“四下基层”,走进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开展“面对面”宣讲活动6次,推动法治理念“飞入寻常百姓家”。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规定,党组定期研究、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强化检察新闻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和管控。
(二)坚持素能立检提升本领。推动年轻干警主动与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及本院导师一对一“结对子”,从而带动7名新人迅速成长。选派干警64人次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各条线实战演训、专业培训,不断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安排年轻干警协助处理扫黑除恶、利剑护蕾等重点工作,鼓励干警参与办理和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参加公诉人辩论赛等活动,让干警在实践中经风雨、壮筋骨、强本领。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实行一月一讲评、一季一评比、半年一小结、年终结总账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员额检察官办案质效进行综合评价,倒逼检察官在日常办案的同时树立优案意识,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整体效能。
(三)坚持文化育检激发活力。通过“荣誉室”“党建书吧”“清廉广场”等阵地建设,向社会弘扬检察文化、展现检察风采、彰显检察形象。将检察文化建设融入文明单位建设、清廉检察建设及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通过承办全市检察机关羽毛球团体赛、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组织干警共读清廉小书等系列活动,增强干警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在检察宣传工作中传播法治能量,让良法善治浸润人心。3名干警入选邵检普法团队,参与制作2期普法视频,分别获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委政法委推介。
(四)坚持从严治检锤炼作风。院党组准确把握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总体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5次,把清廉建设与其他重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制度,全年填报重大事项150件,填报总数同比增长78.6%。对重点岗位、职务职级晋升、新入职入党人员进行廉政谈话95人次。强化节前廉政教育,发出廉政提醒7次。围绕上下班、值班、会风会纪等重点问题,常态化开展督查,发出干部作风督查通报6期。
五、坚持党的领导,在人大法律监督中履行检察职责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报告工作6次、县委政法委报告工作19次,确保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
(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贯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定、决议,坚持重点工作、重要问题主动请示报告。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视察、评议工作6次,报告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8次,走访人大代表100余人次。不断健全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各种执法检查和视察工作。3名员额检察官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认真做好征求意见、走访调查和案件评查工作,3名被评议对象测评结果均为满意。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凝聚人大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合力。配合完成对县法院涉企“终结本次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助推县法院执行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多次邀请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组成的听证员到我院参加公开听证,对43件有争议、关注高的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三)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坚持以更加主动、坦诚、开放的姿态敞开大门,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接受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包括新闻媒体的监督。邀请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监督员等调研检察工作,参加公开审查案件、听庭评议、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检务活动70余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和进步,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厚爱及支持,得益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新时代新征程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相比,新宁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持续走深做实,一些检察理念、政策、措施落得还不实。二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针对性不够,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等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不敢、不愿、不善监督问题仍然存在,检察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四是面对数字化改革要求,队伍素能不适应、跟不上的问题比较突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难题、解新题。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为目标,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主线,持续在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上下功夫,不断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质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等制度,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里。坚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中奋力争先。
坚决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主动仗、风险防范化解整体仗,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打好禁毒人民战争。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突出打击涉农犯罪,稳妥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件。聚焦经济稳进提质和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积极投身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在规范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环节扎实履职。
持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危害食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巩固和深化打击治理成效。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检察为民实事,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雷霆之势坚决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问题,保持“零容忍”“零懈怠”,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切实履行好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全面加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实施精准监督、类案监督。不断拓展公益诉讼领域,创新工作方式促进检察建议刚性落实,做好公益诉讼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的“加法”,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充分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进一步完善监检衔接机制,确保配合有力、制约有效,严格依法、稳妥有序开展立案侦查,清除“害群之马”。依法用好自行补充侦查和退回补充侦查,针对性地收集固定补强证据,既增强办案亲历性,又提高办案效率。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现象,确保各单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取得实效。深化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协调推进,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刚性。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四风”,做到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不断提高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水平。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员额检察官退出机制,健全检察官权益保障和惩戒制度,激发干事创业活力。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监督员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努力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栉风沐雨争朝夕,勇毅前行开新局。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以“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韧劲和决心,以“自信、发奋、齐心”的精神状态,开拓进取、踔厉奋发,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新宁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优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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